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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出現用LINE交代工作也算加班的全台首例,資方要補發加班費2598元,數字不算太大,卻再次凸顯勞動法令落後、官員昧於現實,後續影響之大恐怕遠遠超乎勞動單位的想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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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是一名電子零件製造業廠務助理,被資遣後搜集過往在休息時間被老闆以LINE交代工作事項的對話紀錄,向資方請求加班費,勞資調解破裂後交付仲裁,最後裁定資方要付加班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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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代人使用各種通訊軟體頻繁,在群組上談業務、討論工作、交代任務,既是組織運作所需,亦為現代上班族生活的一部分。如下班後用LINE交代工作要算加班費,那用電話交代呢?為了準備明天的會議,下班回家後努力消化報告或會議內容,是不是也算加班?推而廣之,下班後拜訪客戶或陪客戶應酬,也該算加班吧?「也該算加班」的名單可以沒完沒了列下去,但在職場實務上,這些情勢都很正常,這不是資方剝削勞工,而是勞方希望把工作做好。問題是,台灣勞動法令與相關官員觀念落伍,還活在上個世紀「工廠裝配線時代」。台灣許多產業、工作都早已轉為知識型、任務導向、時間彈性、場所不定、追求績效,不是看你「賣多少時間給公司」,而是看工作的績效,以及最後企業的盈利。但政府仍拿一個30多年前訂定,以《工廠法》為核心的《勞基法》,套用在21世紀的產業與工作上,其荒謬可知。一例一休的教訓已充分反映這種思維與作法的惡果。這次「LINE事件」大概又要讓企業心中不安,永遠要擔心哪天碰到員工翻臉,拿LINE對話要加班費、指責公司剝削,勞資間的互信更難建立。(中國時報) var _c = new Date().getTime(); document.write('');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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